各年级:
为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见附件1)和《关于2019年度“特高压电网奖学金”评选和颁发的函》,学院决定于近期进行2019年度“特高压电网”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具有武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本科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评奖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在纪律处分期。
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评选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及以上;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成绩合格。
5.综合测评优良,基本素质和课程学习成绩两个测评项目原则上位于本测评单位的前50%。
6.有资格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可申请“特高压电网”奖学金,且只能获得“特高压电网”奖学金的荣誉和奖金,不能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校专项奖学金的荣誉和奖金。
三、名额分配
本科生“特高压电网”奖学金名额分配 |
年级 |
2016级 |
2017级 |
2018级 |
名额 |
4 |
3 |
3 |
四、评选程序
1.由辅导员组织,班级导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各年级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见附件1)进行评议和核查,根据奖励比例确定初选名单。
2.入选学生填写《“特高压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2)和《武汉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见附件3)并上交学院,由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注:各年级在10月7日(周一)17:00前完成年级内自评和初选名单公示,并向学院上交入选学生申请材料。
3.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于10月8日公示获奖名单。
4.对于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同学可于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异议。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或撤销奖学金的决定有异议者,可在初评结果或撤销奖学金的决定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五、工作要求
评奖评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年级要加强领导,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明确各项评奖评优的要求和规定,指导学生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各年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评奖评优工作涉及面宽、时间紧、任务重,各年级要依照本通知精神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同时,要及时反映和解决评奖评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学生有关评奖评优的申诉要认真及时答复。邮箱:wdaqxgb@163.com,电话:027-68772329。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附件2:《“特高压奖学金”审批表》
附件3:《武汉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