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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意见

更新时间:2012-10-0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构建和谐校园和促进学校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现就进一步做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

  二、主要目标

  (一)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拒腐防变;严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增强党员工作能力。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和带领群众推进工作的能力。

  (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勇于创新、创造一流业绩的模范,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

  三、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

  四、重点工作

  (一)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为重点,严格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党支部应做到每学期举行一次党课,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定期召开党小组会。党支部还应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学校党委的安排,每五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

  (二)以抓好党员培训为基础,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校党委将进一步完善对本科生党支部书记和新生党员、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和新生中的预备党员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和基层党务工作者素质;建立对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书记和中层干部定期培训的长效机制,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学习领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的路线方针政策,形成正确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校党委将从党费中拨出专门经费,支持分党委(直属党总支)通过举办党员、预备党员培训班,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开展集体学习。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要加强对党员学习的具体指导,为党员学习创造良好条件。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头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集体学习。

  (三)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推进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学校党委将从党费中拨出专门经费支持党支部以“联系和服务群众”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要通过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实行群众接待日等形式,进一步健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完善党员承诺制,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将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推向深入。

  (四)以坚持“五个一”活动为抓手,进一步丰富党支部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五个一”活动是我校党委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在2006年的工作中,很多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拓展了“五个一”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教职工党支部要开展一次形势政策教育活动,一次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讨论,一次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的自查和整改活动,一次以资助本校贫困生为主要内容的奉献爱心活动,一次以与学生谈心,帮助学生成长成才为主要内容的“走下讲台,走进心灵”活动;学生党支部要开展一次革命传统教育活动,一次青年志愿者活动,一次党员先进事迹学习活动,一次党的知识竞赛或演讲比赛活动,组织观看一次有教育意义的影片;离退休党支部要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的活动。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学校党委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顾海良同志任组长,龙小乐、王传中、骆郁廷、俞湛明同志为成员。建立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组织部、党校、纪检监察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和机关党委为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也要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出成效。

  (二)严格管理。校党委将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党组织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组织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对党员参加经常性教育的情况要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考查,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集体教育活动的,要给予严肃批评;长期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三)完善保障。校党委将从编写学习教育材料,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下拨党建工作经费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党员学习教育的保障措施。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要加强党员教育队伍建设,选好配齐基层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他们在党员经常性教育中的骨干作用;要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在充分发挥分党校在党员经常性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的同时,运用电化教育等手段和报刊图书、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介,拓展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员自主学习的途径;要确保教育时间,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确保教职工中的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要妥善解决教育经费,在合理使用校党委下拨经费和本单位留存党费的同时,应在单位预算中列入适当额度的党员教育经费。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