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制定“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公开有关信息。
组 长: 董旭柱 郭新立
副组长: 何怡刚
组 员: 孟 威 徐 箭 专祥涛
秘 书: 李聪颖
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执行“本细则”相关考核内容。
二、复试分数线及指标分配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085801电气工程(全日制)含专项计划9个(专项计划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3月22日12点前填报志愿(见附件3),并发送邮箱至445734772@qq.com。
三、复试要求
在武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当前实际情况,2023年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为现场复试。
校外考生需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校园,出入校园应主动配合门岗值勤人员的相关查验工作,复试考核过程中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鉴于学校当前处于樱花观赏季,周边实行交通管制,建议考生选择公共交通或步行前往。
所有学生需带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
1.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3月25日(周六)上午8:00-10:00
报到地点: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工学部3教学楼2楼3222室)
资格审查:所有过复试线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带以下资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非全日制的考生还需携带所在单位近期开具的盖章在职证明;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00分)
时间:3月25日(周六)上午10:20-12:20
地点:报到时见学院通知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对考生英语的听说理解能力进行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3.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时间:3月25日(周六)下午14:00-16:00
地点:报到时见学院通知
笔试科目:
080800 电气工程:电气工程综合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计算机控制系统
085801 电气工程:电气工程基础
085406 控制工程:计算机控制系统
4.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时间:3月26日(周日)8:45-17:30
地点:报到时见学院通知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治学态度、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四、总评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及总评成绩均为百分制。总评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如下: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综合成绩×0.4。
初试成绩=(政治+外语+业务课1+业务课2)÷5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综合面试)÷3
指定专人对各项成绩原始记录、核算过程及最终结果进行比对、复核,确认无误后2人以上签字留存、备查。
五、调剂政策
根据《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综合考虑学校调剂基本原则要求和我院一志愿复试情况执行,具体见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的调剂公告。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包括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各专业计划,按总评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严格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2.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我院录取的研究生类别分别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中全日制计划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定向就业生。
我院招收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录取。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院不承担责任。
我院招收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即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3.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4.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考试诚信
现场报到时,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对其提交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信息材料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十、信息公开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所有考生请及时留意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网站的招生信息,并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为了提供便捷信息服务,便于及时与考生联系,学院建立了“电气与自动化学院2023年硕士复试”QQ工作群(群号:666508109),请所有通过复试线的考生务必实名加入。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68776981
邮箱: 445734772@qq.com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125
邮箱: wdyz@whu.edu.cn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