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返回旧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快捷导航 > 通知公告 > 正文

电气工程学院关于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主任级团委书记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9-26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并报校团委同意,决定以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拔主任级团委书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电气工程学院主任级团委书记

  二、报名资格及职位要求

  报名者必须符合《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武大党字〔2014〕74号)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三、有关程序

  1.报名。具备相应条件的干部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报名参加选拔。

  2.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学院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民主推荐人选。

  3.民主推荐。学院组织进行民主推荐,院领导、各中心领导、内设机构全体人员参加,以无记名形式填写民主推荐票。

  4.酝酿确定考察对象。学院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学院成立考察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考察材料。

  6.集体讨论研究。经充分酝酿后,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考察组考察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讨论研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拟任人选。

  7.公示及报批。对产生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部审批。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者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2018年9月28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报名表报送至院党政办,电子版同时发送至pengyun119@126.com。

  2.符合报名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报名。

  3.报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民主推荐工作由纪检小组全程监督,并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1.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的通知http://zzb.whu.edu.cn/gbgz/gzzd/2015-05-20/2543.html

  2.报名表

文件类型: .docx 报名表.docx (20.0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