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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17-04-18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5]43号)及《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做好我院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制定如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炬
副组长:陈红坤
组员:余向红,查晓明,孟威,徐箭
秘书:华小梅
职责: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制定“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
2.成立考核专家组
成立专家组,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负责信息公开及公示工作,对公示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作出解释及处理。
二、指标分配、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分数线及综合考核比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综合考核线
总招生人数
指标类型
直博生人数
硕博连读生人数
剩余招生指标数
上线人数(含外语免试生)
综合考核
比例
080800
电气工程
60
33(其中简章计划29人,人才计划4人)
全日制博士33人,非全日制博士0人
2
9
22(其中简章计划18人,人才计划4人)
32
145%

三、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
因今年博士招生指标包含简章指标和人才计划指标两类,学院综合考核分简章计划考核和人才计划考核两批进行。具体综合考核名单及安排见附件1。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17年4月27日上午8:00-9:00(第一批)
2017年5月8日上午8:00-9:00(第二批)
2.地点:研究生院三楼大厅
3.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份→(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报考院系参加综合考核。
4.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招生单位综合考核与录取。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须向培养单位交验本人身份证与《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已加盖“证件已验”章)、无法出具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培养单位应在综合考核期间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要求考生出具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
五、综合考核
(一)简章计划综合考核安排(第一批)
1.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4月27日(周四)9:30 —11:00
报到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3教学楼3楼3319室
资格审查:考生向学院出具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交验本人身份证与《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已加盖“证件已验”章),逾期不报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
每位考生须缴纳综合考核费180元。
2.心理测试
时间:4月27日(周四)上午10:30 —11:30
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3教学楼3楼3314室
3.考核内容、形式及安排
(1)专家考查方式
时间:4月28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
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3教学楼2楼3222室
每位考生考查时间不少于60分钟,考生是否录取以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意见为准。
(2)笔试与面试方式
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科目:电气工程综合
时间:4月27日(周四)下午15:00-17:00
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3教学楼2楼3222室
面试(满分100分)
时间:4月28日(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
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3教学楼2楼3214室
(二)人才计划综合考核安排(第二批)
1.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5月8日(周一)上午9:30 —11:00
报到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3教学楼3楼3319室
资格审查:考生向学院出具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交验本人身份证与《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已加盖“证件已验”章),逾期不报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
每位考生须缴纳综合考核费180元。
2.心理测试
时间:5月8日(周一)上午10:30 —11:30
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3教学楼3楼3314室
3.考核内容、形式及安排
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科目:电气工程综合
时间:5月8日(周一)下午15:00-17:00
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3教学楼2楼3222室
面试(满分100分)
时间:5月9日(周二)上午8:30-12:00
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3教学楼2楼3222室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时间: 4月28日下午2:00-5:00(第一批);
5月9日下午2:30-5:30(第二批)
地点:武汉大学校医院
考生携带一张一寸彩色登记照片前往指定医院,领取体格表格并进行体检,体检时无须空腹。
综合考核阶段由校医院对参加考核考生(含硕博连读、直博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及奖学金
1.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成绩由外语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权重由笔试成绩40%,外语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比例确定。综合考核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2.录取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以专家考查方式考核的按照专家考核组意见录取,简章计划指标以笔试与面试方式考核的按照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人才计划指标按照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简章计划未录满,将在人才计划指标考核中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取。
3.录取类别
(1)根据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安排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根据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在职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将档案材料、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未转入者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时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4. 学费及奖学金
见《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录取程序及安排
1.综合考核一周内按计划招生人数确认电气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初录名单;
2.网上公示电气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初录名单;
3.公示结束后将初录名单及数据库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所有考生请及时留意电气工程学院网站的招生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请考生加入2017博士复试群,群号:607378996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74430
联系人:华老师 Email:xmhua@whu.edu.cn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办电话:027-68754920
联系人:陈老师 Email: 28423308@qq.com
电气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8日

文件类型: .xls 电气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综合考核名单及安排.xls (64.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