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附件1)、《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附件2)、《武汉大学进一步加强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若干措施》武大研字〔2023〕19号、《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博士学位申请各环节的暂行规定》(附件3)和《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成果规定(试行)》(武大电气函〔2021〕2号)(附件4)文件要求,制定本流程。请2024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务必按照流程步骤严格执行。
一、申请
9月20日前,统计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申请人填写《申请博士答辩人员信息表》(附件5,包含申请人姓名、学号、专业、导师、联系电话、学位论文题目、总学分、学位课程学分等),以EXCEL电子表格文档发至346501024@qq.com,同时请加入QQ群“2024年下半年电气学院博士答辩群”,群号:788539429。学院将对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数进行统计。
二、资格审查、预答辩
按照要求,预答辩需要在正式答辩前至少3个月进行。7月20日前已完成预答辩的博士需于10月8日前向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提交符合毕业条件的申请材料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1. 学术论文原件,附由校图书馆出具的EI和SCI检索报告;
2. 两次“博士生论坛”主题发言的题目;
3. 开题报告(审核后自己保存);
4. 学位课程综合考试表(审核后自己保存);
5.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6);
6. 《博士研究生答辩资格认定表》(附件7);
7.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报告》(附件8);
8. 已取得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所修课程全部合格;
9. 博士学位论文已完成;
10. 研究生导师同意学生申请答辩。
其中,《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报告》由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预答辩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正式答辩申请。
三、学位申请
10月12日前,申请人到办公室领取《博士学位申请表》纸质版,填写“博士学位申请报告”,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具体要求见后面备注),并请导师审批通过毕业申请。
申请人10月15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包括博士学位申请表中的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资格论文检索报告)到研究生院当代楼409室完成资格审定。
四、查重
10月15日前,申请人将导师已审定的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或pdf文档(不含原创性声明页及致谢页,且隐去学校、导师及个人信息;发表论文只注明为第XX作者,不能出现作者、导师及其他相关信息)发至346501024@qq.com邮箱,学位论文的文件以“207-学号-姓名.doc”方式命名。博士学位论文只允许一次重复率检测且重复率不得超过20%。查重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重复率超过20%的学位论文,申请人需出具由导师签字的书面说明并接受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指定的专家审查和质询。未能通过审查的,至少延期半年才能再次申请答辩。
五、10月18日前,通过学位论文资格审查的博士学位论文参加“网上评议”,上传到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评审。有关“网上评议”的其他工作要求见研究生院(《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24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工作的通知》)。
1. 网上评议需提交的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审申请表》(附件9、纸质、需签字、盖章)。
(2) 三个电子文件提交至办公室:①汇总表(见模板)附件10;②论文原文(隐去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论文致谢部分,论文格式为PDF格式,不超过20M);③论文摘要(TXT格式应与论文原文的中文摘要一致)。
2. 具体要求见《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格式要求》(附件11)。
3. 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5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
4. “网上评议”评阅人为5人(含单证和同等学力),由教育部学位中心聘请省外专家进行网上评议。
5. 学院根据评阅意见通知申请人是否进行论文答辩,进行论文答辩的申请人将博士学位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肖老师处,由其上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6. 网上评议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申请人需要按照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完成《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修改报告》(附件12),修改报告经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系主任审阅并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答辩,修改报告完成后上交至3319办公室。
7. 异议的处理办法:
(1)评审结果有1个“不合格”、4个“优秀”,经申请、审批同意后可进行复评;
(2)其他评审结果有1个“不合格”的,均不得进行复评,且须延期至少半年修改后重新送审;
(3)评审结果有2个及以上“不合格”的,须延期一年修改后重新送审;
(4)评审结果有2个“合格”的,须延期至少半年修改,经学院审核把关后,方可申请答辩;
(5)评审结果有3个及以上“合格”的,须至少延期半年修改后重新送审。
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内最多可申请2次双盲评审,结业后两年内仅有1次申请双盲评审的机会。
六、答辩
1.11月15日前,论文盲评结果通过后,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学位申请,填写研究生成果管理。
2. 申请人在答辩前一周填写《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附件13)交由院系审核,并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答辩秘书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答辩信息必须提前7天予以公示。
3.11月25日前,申请人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过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回避。同一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安排在同一天答辩时,不应超过4人。
4. 答辩委员会由5人或7人组成(校外专家至少2人)。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是校外专家,且必须为高校教授、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系(所)主任在正式答辩前一周提出建议名单(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经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院学评会审批通过后,组成方为有效。答辩委员会委员由答辩秘书负责通知。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的一般程序参见《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5. 答辩委员会委员聘请秘书1人,负责在答辩前一周将学位论文及聘书送交各位委员,并承担答辩会议记录,答辩材料整理、归档工作。答辩委员会秘书工作职责详见《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6. 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不记名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仍需要按照答辩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并填写《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报告》(附件14),修改报告需由申请人、指导老师及参与答辩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修改报告完成后上交至3319办公室。
7.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两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如申请人未曾获得过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8. 答辩结束后,网上完成毕业申请与学位申请(含指导教师签字同意,网上提交内容和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上内容要完全一致,发表论文按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规范填写)。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答辩结果。
七、二次查重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且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后,在提交图书馆前需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统一安排进行第二次查重,以“207-学号-姓名(二次查重).doc”命名,并提交《承诺书》(附件15)。重复率结果将和答辩结果一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参考。
八、档案资料整理
答辩后三天之内,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毕业申请与学位申请,网上材料和“博士学位申请表”上材料要完全一致,发表论文按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将以下所有材料递交到办公室:
1.《博士学位申请表》1份,内含所有论文评阅书和表决票5-7张,评阅及答辩意见修改报告,胶装完好;
2.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16,1份);
3. 博士学位课程综合考试表;
4. 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装订本1本(A4)。内容包括检索报告、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和参与科研项目附录,其中发表文章要求包括检索页、文章封面、目录和全文,如有多篇文章,文章粘贴顺序应与“博士学位申请表”第3页所填文章顺序相同;
5. 提交校图书馆学位论文1本和电子版(务必是二次查重通过的版本,由学生本人去图书馆办理);
6.《毕业生登记表》(2份)(邹春航老师处领取);
7. 博士学位论文2本及电子版 ,其中一本论文夹简况表中、英文各1份;
8.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知网、万方授权书各1份);
9.《博士学位申请表》中1,3,4,7页用A3纸正反两面复印(15份);
10.入学登记表。
11、《评阅修改报告》、《答辩修改报告》。
联系人:肖军华老师,电话:68774431。
备注:
1. 申请表中的博士学位申请报告要包括按培养方案已完成全部课程,取得全部学分,成绩优良,参与了**科研项目,并公开发表了**篇文章,其中被检索**篇,学位论文**已完成,特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2. 表格签署的时间应符合流程程序。
3. 提交学院所有的材料不允许有钉子,要线装或胶装。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