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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关于开展教职工2024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与合同续签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2-27

各系(所)、中心、办公室:

根据国家最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以及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聘期考核及全员聘用合同续签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在编教职工(此类人员同时参加聘期考核),包括人事关系在学院的博士后。学院管理的非编教职工年度考核按照学校有关工作通知执行。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表现、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结合平时考核记录,确定相应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和不确定档次5个等次。各系、所、中心和办公室考核优秀比例按不超过20%控制。具体指标见附件。

聘期考核主要是对教职工在一个完整聘期内总体表现所进行的全方位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任务、学科职责绩点完成情况和聘期内年度考核情况。聘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三、考核安排

(一)2025年1月10日前,个人填写《个人聘期考核表》(见附件)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各系、所、中心和办公室组织完成教职工年度及聘期考核,确定并上报建议考核结果,考核可通过述职、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

(二)2025年1月13日学院召开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考核优秀推荐名单并公示。

(三)2025年2月28日前,教职工提交《个人聘期考核表》和《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完成聘用合同续签,向学校报送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院各系(所)联系领导要分头参加各系(所)年度考核会议,督促各系(所)严格执行考核要求。

(二)强化责任。各系(所)应结合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做好平时考勤考核情况的运用。

(三)强化师德师风考核。将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考核作为年度考核首要内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

联系人:杨清,68772279,地点:三教3209

附件:1.电气与自动化学院2024年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分配方案

    2.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3.武汉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4.电气与自动化学院个人聘期考核表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