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暂行规定》(武大研字[2015]6号)、及《电气与自动化学院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经电气与自动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拟提交工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及校学位委员会审批),现将《电气与自动化学院2023年专业学位博导遴选名单》(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21日-11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2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346501024@qq.com)实名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联系方式:027-68774431。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