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附件一)、《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附件二)和《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博士学位申请各环节的暂行规定》(附件三)文件要求,制定本流程。请2023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务必按照流程步骤严格执行。
一、申请
9月18日前,统计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申请人填写《申请博士答辩人员信息表》(附件4,包含申请人姓名、学号、专业、导师、联系电话、学位论文题目、总学分、学位课程学分等),以EXCEL电子表格文档发至346501024@qq.com,同时请加入QQ群“2023年下半年电气博士答辩群”,群号:686722417。学院将对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数进行统计。
二、初审
9月28日前,申请人向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提交符合毕业条件的材料:
1. 学术论文原件,附由校图书馆出具的EI或SCI检索报告;
2. 两次“博士生论坛”主题发言的题目;
3. 开题报告(审核后自己保存);
4. 学位课程综合考试表(审核后自己保存);
5. 预答辩记录表;
6. 资格认定表;
7. 按时间节点提交各环节的修改报告;
8. 已取得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所修课程全部合格;
9. 博士学位论文已完成;
10. 研究生导师同意学生申请答辩。
三、资格审查、预答辩
按培养方案要求,预答辩由各院系统一组织,申请人向各系提出预答辩申请,将预答辩时间、地点及现场相片等信息发学院QQ群上进行网上公示,9月28日前完成预答辩并向办公室递交《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5)。
1. 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阅认可后,应在正式答辩前进行预答辩。
2. 预答辩小组由各系指定,不得少于5名专家,其中正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组长需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担任,从事交叉学科课题的还应邀请相关学科至少2名专家参加。
3. 预答辩小组主要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成果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写作规范等进行严格审查和评判,做出合格、不合格的决议,并填写《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答辩资格认定表》(附件6),对是否能够提交答辩的资格进行认定。经预答辩小组全体成员不记名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认为合格,为通过。未通过预答辩的论文不予安排正式答辩。
4. 预答辩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应根据预答辩专家建议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填写《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报告》(附件7),修改报告由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预答辩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正式答辩申请,修改报告完成后上交至3319办公室。
四、学位申请
10月12日前,申请人到办公室领取《博士学位申请表》纸质版,填写“博士学位申请报告”,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并请导师审批通过毕业申请。
申请人10月12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包括博士学位申请表中的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资格论文检索报告)到研究生院当代楼409室完成资格审定。
五、查重
10月18日前,申请人将导师已审定的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或pdf文档(不含原创性声明页及致谢页,且隐去学校、导师及个人信息;发表论文只注明为第XX作者,不能出现作者、导师及其他相关信息)发至346501024@qq.com邮箱,学位论文的文件以“207-学号-姓名.doc”方式命名。博士学位论文只允许一次重复率检测且重复率不得超过20%。查重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重复率超过20%的学位论文,申请人需出具由导师签字的书面说明并接受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指定的专家审查和质询。未能通过审查的,至少延期半年才能再次申请答辩。
六、论文评阅
10月19日前,通过学位论文资格审查的博士学位论文参加“网上评议”,上传到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评审。有关“网上评议”的其他工作要求见研究生院(《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23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工作的通知》)。
1. 网上评议需提交的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审申请表》(附件九、纸质、需签字、盖章)。
(2) 三个电子文件提交至办公室:①汇总表(见模板)附件9;②论文原文(隐去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论文致谢部分,论文格式为PDF格式,不超过20M);③论文摘要(TXT格式应与论文原文的中文摘要一致)。
2. 具体要求见《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格式要求》(附件10)。
3. 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5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
4. “网上评议”评阅人一般为3人,对于超长学制学生(博士入学超过6年),“网上评议”评阅人为5人(单证和同等学力另计),由教育部学位中心聘请省外专家进行网上评议。
5. 学院根据评阅意见通知申请人是否进行论文答辩,进行论文答辩的申请人将博士学位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肖老师处,由其上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6. 网上评议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申请人需要按照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完成《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修改报告》(附件11),修改报告经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系主任审阅并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答辩,修改报告完成后上交至3319办公室。
7. 异议的处理办法:
(1)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中有一位及以上专家认为不同意答辩的,申请人需要延期三个月至半年修改论文,才能再次提出答辩申请。
(2)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中有一位及以上专家认为不合格的,申请人需要延期半年至一年修改论文,才能再次提出答辩申请。
(3)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中有两位专家认为仅为合格的,申请人需要延期三个月至半年修改论文,才能再次提出答辩申请。
七、答辩
1.11月15日前,论文盲评结果通过后,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学位申请,填写研究生成果管理。
2. 申请人在答辩前一周填写《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附件12)交由院系审核,并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答辩秘书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答辩信息必须提前2天予以公示。
3.11月25日前,申请人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过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回避。同一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安排在同一天答辩时,不应超过4人。
4. 答辩委员会由5人或7人组成(校外专家至少2人)。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是校外专家,且必须为高校教授、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正式答辩前一周提出建议名单(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经系主任和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审批通过后,组成方为有效。答辩委员会委员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通知。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的一般程序参见《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5. 答辩委员会委员聘请秘书1人,负责在答辩前一周将学位论文及聘书送交各位委员,并承担答辩会议记录,答辩材料整理、归档工作。答辩委员会秘书工作职责详见《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6. 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不记名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仍需要按照答辩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并填写《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报告》(附件13),修改报告需由申请人、指导老师及参与答辩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修改报告完成后上交至3319办公室。
7.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两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如申请人未曾获得过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8. 答辩结束后,网上完成毕业申请与学位申请(含指导教师签字同意,网上提交内容和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上内容要完全一致,发表论文按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规范填写)。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答辩结果。
八、二次查重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且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后,在提交图书馆前需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统一安排进行第二次查重,以“207-学号-姓名(二次查重).doc”命名,并提交《承诺书》(附件十五)。重复率结果将和答辩结果一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参考。
九、档案资料整理
答辩后三天之内,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毕业申请与学位申请,网上材料和“博士学位申请表”上材料要完全一致,发表论文按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将以下所有材料递交到办公室:
1.《博士学位申请表》1份,内含所有论文评阅书和表决票5-7张,评阅及答辩意见修改报告,胶装完好;
2.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十六,1份);
3. 博士学位课程综合考试表;
4. 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装订本1本(A4)。内容包括检索报告、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和参与科研项目附录,其中发表文章要求包括检索页、文章封面、目录和全文,如有多篇文章,文章粘贴顺序应与“博士学位申请表”第3页所填文章顺序相同;
5. 提交校图书馆学位论文1本和电子版(务必是二次查重通过的版本,由学生本人去图书馆办理);
6.《毕业生登记表》(2份)(邹春航老师处领取);
7. 博士学位论文2本及电子版 ,其中一本论文夹简况表中、英文各1份;
8.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知网、万方授权书各1份);
9.《博士学位申请表》中1,3,4,7页用A3纸正反两面复印(15份);
10.入学登记表。
联系人:肖军华老师,电话:68774431。
备注:
1. 申请表中的博士学位申请报告要包括按培养方案已完成全部课程,取得全部学分,成绩优良,参与了**科研项目,并公开发表了**篇文章,其中被检索**篇,学位论文**已完成,特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2. 表格签署的时间应符合流程程序。
3. 提交学院所有的材料不允许有钉子,要线装或胶装。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