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学院学生工作,促进学生组织科学发展,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报请学院党委和校学生会批准,学院决定召开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为学代会)。大会拟定于2023年5月下旬在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学术报告厅举行。现将学代会代表选举事宜公告如下:
一、代表产生办法及资格条件
本次大会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按2019级每班两名代表,2020级每班两名代表,2021级每班一名代表,2022级每班三名代表进行名额分配。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25%。
代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三)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四)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支持学生会工作,热心服务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履行代表义务。
代表经大会资格审查组审查通过后,方成为正式代表。
详见《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附件一)
二、代表名单上交时间及方式
各班代表产生后,请各班班长填写《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登记表》(附件二),于2023年5月15日20:00前交于各年级主席处,由各年级收齐后统一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35414516@qq.com。
三、代表须知
(一)全体与会代表须穿戴整洁并佩戴代表证。
(二)与会代表须提前15分钟进场,进场时在入口签到处签到,进场后按指定席位就座。
(三)全体与会代表须按时参加大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须事先向大会筹委会递交书面请假申请。
(四)为确保大会顺利进行,会议期间请自觉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请勿喧哗或随意走动。
(五)全体与会代表须妥善保管大会材料、证件、选票等,不得随意交换或转借;会议材料、证件、选票等如有遗失,请及时向会场工作人员说明。
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