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返回旧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团委工作 > 正文

关于召开共青团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5-15

全院本科生、研究生、青年教职工团员:

现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武汉大学院级团的代表大会组织规则》中有关规定,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我院拟于2023年5月23日4:40于电气与自动化学院报告厅召开共青团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现将大会内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议程

1. 听取和审议学院团委第二届委员会2022年工作报告;

2. 听取和审议增选委员资格审查报告;

3. 选举产生增补委员。

二、大会正式代表产生办法

结合我院各团支部团员数量及实际情况,各支部产生代表一人。

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以下规定,选举产生本单位团员代表:

1. 会议的代表由各本科生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青年教职工团员群体中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一般由支部大会选出。各团支部在进行代表选举时,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2. 每团支部产生代表一人,代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德智体全面发展;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和处分纪录;

(4)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并支持学院团委工作。

3. 代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正式代表,并领取代表证。代表须凭代表证参加共青团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

4. 代表的身份不得重复。即一人不得在多处单位担任代表。

由团支书负责填写本单位《共青团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代表推荐表》(见附件)的电子版,并于5月17日12:00前将电子版推荐表发至团总支处,团总支于5月17日20:00前将电子版推荐表发至邮箱:205687550@qq.com

本通知解释权归学院团委所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孙可同学(电话:18941212688)。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