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武汉大学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及其综合服务机构建设的工作提示》《武汉大学校院两级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规范》《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针对因毕业原因,葛晓露等18名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自然终止的情况,现组织开展研代会代表增补的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1.代表(增补)人选名额
经院团委同意,拟增补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18名,依工作规定此次代表(增补)人选在研究生24级所有班级产生,为保证代表的广泛性,此次增补对每个24级班级团支部各分配2名代表(增补)人选名额,代表应由各班级分代表团(团支部)组织差额选举产生。
2.代表(增补)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为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中表现突出;
(三)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四)支持研究生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能够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五)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3.代表(增补)人选的产生办法
代表(增补)人选应由各班级分代表团(团支部)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的监督和班级分代表团(团支部)的组织下,经班级分代表团差额选举且过半数决议通过方可获班级分代表团推荐(原则上每个班级团支部应推举2名研代会代表人选)。各24级班级分代表团(团支部)完成班级选举推荐工作后需填写《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增补推荐名单》,于2024年11月09日18:00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tcx0630@outlook.com。经整理汇总后上报院团委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形成院研代会增补代表名单,并在院内进行公示。
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第六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