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系列规章制度,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乐观进取,道德品行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
5.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6.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7.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其中至少获得1项奖学金奖励(等同学费标准的基础学业奖学金除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上述第7条可放宽至“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奖励”:
1.签约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为依据);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其它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三、评选比例及原则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人数不超过本班级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获得者如毕业前有违法违纪的,或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和导师推荐。申请者填写《武汉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
2.民主评议。各班对照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民主评议,择优据实推荐,按照推荐先后顺序上报。
五、工作要求
请各班对照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择优据实推荐,按照推荐先后顺序上报。各班班长于3月17日8:00前,将评选结果名单、班级投票结果截图、个人申请表汇总好发至邮箱1320297983@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班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