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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23-12-29

202312月修订)

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不断完善学生自我构建知识结构的管理机制,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使学院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健全的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中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和本科生院的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学院根据学校的规定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和分管本科思想政治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师代表、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并执行整个转专业的具体工作。

第二条 学院不限制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的转出申请,对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人数实行总量控制,我院三个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储能科学与工程)2024年春季接受转入本学院学生总数为50人。

第三条 申请转入我院学生原则上转入同一年级,所有转入学生可直接选择转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或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转入我院的同学不再参与大类分流。

第四条 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2.高考入学为理科生,且必须有物理成绩;

3. 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

4.已取得我校学籍,在读一年级、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

5.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6.所学课程中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必修课GPA平均绩点不低于3.0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等)、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本科批次武汉大学普通类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4. 2022级及以后的高水平运动员

5.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6.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7.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第六条 转专业办理时间及相关安排:

12024226-227,学生线上提交转专业申请(逾期不受理)。

2. 2024228,学院线上审批拟申请转出同学的转专业申请。

3. 2024229,我院导出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名单,通知并组织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准备考试和考核。

4. 202431-33日,学院组织拟转入学生参加考试和考核。考试和考核时间安排于学生填报志愿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确定后公布于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官网(http://eea.whu.edu.cn/),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自行关注通知,不另行单独通知申请学生本人。

基础课程考试内容为高等数学(上),参加考试的学生获得考试成绩;学院考核,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各位参加考核的学生获得考核成绩。

根据申请学生转学院成绩(包括考试50%、考核50%两部分)进行综合审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形下按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官网进行成绩公示。

5. 202435-36日,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并将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纸质版连同学院转专业工作相关情况的报告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送本科生院审批。

6.202437-313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7.2024314日,学院教学秘书到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相关手续。

第七条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毕业。如果原专业已修必修课程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则成绩有效,否则应重修;凡未列入我院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选修课成绩记载。

第八条 学生应充分考虑本人的兴趣、专长及转专业控制计划数,严肃认真地对待此次转专业。转专业志愿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转入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或撤销。

第九条 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Ο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