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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自动化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20-11-27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1.招生计划情况:学术型博士39人,其中电气工程专业36人,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3人;专业型博士6人,其中全日制计划4人,非全日制计划2人。已招收硕博连读生18人,直博生8人。

2. 报考条件:考生须具备《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条件(见附件1)。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小组由至少5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需回避,考核组设组长1名,记录员1名。

职责: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院分党委书记、业务副院长和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成,配秘书1名。院招生领导小组以集体决策方式,全程监督。

职责: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制定“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2021年以“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按需成立考核小组,提出拟录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对录取结果进行解释。

(三)疫情防控: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学院成立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疫情防控、考核录取、网络技术支持、后勤保障等专项工作小组,确保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具备《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条件(见附件1)。

(二)招生方式

2021年,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提交材料、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三)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21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缴纳报名费,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1、时间:2021年11月21日—12月14日

2、流程:详见附件1“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

(四)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在2020年12月27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考生于2021年3月20日(暂定)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除外):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2020年12月14日16:00前向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3319室)肖军华老师提交“外语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按时提交申请表及材料的或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免考。

材料邮寄地址和联系人:见第十条“信息查询咨询”。

五、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2021年3月27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达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3教学楼3319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一)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二)《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五)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六)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四)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符合免试条件且申请的考生须提供)。

六、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通过其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和研究计划等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审查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综合考核(含现场确认)

(一)综合笔试。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等,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值100分。

(二)考生提交本人教育背景、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思路和展望的报告(一式10份),并以PPT形式加以阐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核专家组认真进行评价,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质。

(三)综合面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英语口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学术道德、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并且全程录音录像。

(四)成绩核算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的依据。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核成绩=0.5×综合笔试成绩+0.5综合面试成绩(含考生提交的背景资料及报告、综合面试等);

综合考核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按学校规定收取综合考核费180元,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及安排详见后期学院网站公告。

(五)现场确认

详见 附件1“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

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习,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九、其他事项

招生导师风采:见电气与自动化官网有关师资队伍信息。

人才队伍:http://eea.whu.edu.cn/szdw/rcdw.htm

师资概况:http://eea.whu.edu.cn/szdw/szgk.htm

十、信息查询咨询

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及学院联系方式、报名、考试、体检、录取等方面的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210.42.121.116/wdyz/)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材料邮寄地址和联系人: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3教学楼3319室)肖军华老师(电话:68776981,邮编:430072,为避免资料遗失请用顺丰快递或邮政EMS邮寄)。

所有考生请及时留意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网站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监督及咨询电话: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027-68776981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