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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在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流程(更新)

更新时间:2014-04-16

(一)申请条件
1.工程硕士考上武汉大学学籍(GCT通过)2年-4年(学号2009-2011级),4年以上(学号2008级及以前)的需提交延期答辩申请;
2.申请工程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成绩合格;
3.学位论文已完成,且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重复率不超过20%)。
4申请工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无发表文章要求,答辩由指导教师组织(包括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具体时间等事宜)。
5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后无异议。
6论文用A4210×297mm)大小的白纸双面打印,不得单面打印,正文用小4号字;其他要求见“2013年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
(二)相关要求
1.按照学校及学院规定,硕士学位论文都要进行论文检测,请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将论文的电子版交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检测。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论文应为导师审定的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word版),论文的内容一般应为:内封面页至附录页,其中原创性声明页和致谢页不需提交。
2)每篇论文的命名方式为"姓名_学号_学院.doc"。请务必保证按此方式命名,否则无法检测。
3)提交时间为2014330-426日,请导师审核后提交到6225869@qq.com的邮箱,请以学号及姓名命名邮件。
2.论文检测合格后方可领取答辩表格。
3.为错开校内全日制研究生答辩的高峰,在职工程硕士学位答辩须在4月30日以前完毕,答辩完毕三日内将所有答辩的材料按规定交院研究生办公室。
(三)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1工程硕士论文评阅人由导师安排
2论文评阅人一般为二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一人。
3论文评阅人写评语的时间保证有20天以上。评阅人须对论文写出详细评语,内容包括:
1)论文综述及选题的评价;
2)对论文学术水平的评价包括对论文新见解或创造性成果的评价;
3)对科研能力及写作水平的评价;
4)指出论文中不足或论文应加强的方面,并提出希望;
5)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能否举行学位论文答辩写出明确意见,并以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级对论文评定。
(四)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五人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是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以上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不与论文评阅人重复。指导教师可出席答辩,但不参加投票。
(五)工程硕士答辩流程
1.4月5日前,申请论文答辩人员到研究生办公室领取硕士学位申请表,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入学登记表
(2)学费发票复印件
(3)符合毕业条件的成绩单(钱红老师出具)
(4)开题并提交开题报告一年以上
符合要求的同学请到电气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肖军华老师处进行登记(同时在网上提出学位申请)
2.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将论文和评阅书用密封传递方式送达评阅人。
3.评阅意见书返回后,申请人填好硕士学位申请表,并将表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对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工程硕士申请表第3页)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4.硕士学位申请报告(第2页)基本内容:本人于XX年通过了国家GCT考试,并被武汉大学录取为武汉大学工程硕士;按培养方案已完成了全部课程,取得全部学分,成绩优良,参与了XX科研。公开发表文章几篇或获奖,学位论文已完成,特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六)硕士研究生答辩后需交材料
1.入学登记表一式二份,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费发票复印件;
3.符合毕业条件的成绩单一式二份;
4.开题报告一式一份
5.毕业登记表一式二份;
6工学硕士攻硕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A4)一式一份;
(注明:答辩者将所发表文章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装订成册,按要求制作封面,提交学院。所有材料不允许订书针装订)
7.硕士学位论文(A4)一式二份;
8.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一式两份;
9.提交图书馆纸本论文和电子版论文各一份(由学生本人去图书馆办理)
10.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1本(内包含论文评阅书二份和表决票5张),整本用胶水粘贴好。
申请书的填写说明:
(1)基本情况表,自己填写;其中第1页的“校外指导教师姓名和职称”务必填写;
(2)科研成果 总篇数(前后)和基本情况表中的篇数、科研成果复印件保持一致;
11.蓝底照片1寸、两寸各2张(含电子档),用于办理学位证书;
12.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上的学位申请(含指导教师签字同意);
答辩申请联络人:肖军华老师,电话:027-68772279
电气工程学院工程硕士QQ群:116234990欢迎大家用学号和真实姓名加入!
相关学习及答辩信息学院将在群上同时发布。
注意事项
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在武汉大学校内举行;若有特殊情况,需在异地组织答辩,必须按以下流程申请:
1.学生提出异地答辩书面申请,导师签字同意后,报电气学院学位委员会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批准
2.答辩论文及答辩委员会名单需提前提交院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答辩。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肖军华撰稿 阮江军审核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