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指委《关于试行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标准的通知》【2011】11号文件精神,《关于非全日制(在职)工程硕士(单证)答辩安排的通知》(http://test2.whu.edu.cn/info/1042/11601.htm)及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关于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要求,制定申请在职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流程如下。请今年下半年申请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务必按照流程步骤严格执行。
一、基本条件初审
1.符合答辩条件的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生(已完成开题报告、修满学分、缴清学费,本人登陆管理系统 http://gsinfo.whu.edu.cn/查询),提交导师签字同意后的答辩申请和本人签字的承诺书(见附件1,纸质版交到工学部3教学楼3319研究生办)进入答辩流程。提交答辩申请和承诺书时间:2023年8月28日-9月8日(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其它时间概不受理)。
2.2023年9月20日前,自查学分修满、开题报告完成、学费交清的学生,即可向导师提出查重申请。
二、论文格式审查、查重
1.论文用A4(210×297mm)大小的白纸双面打印,不得单面打印;篇幅不能低于60页;具体格式要求和附件的格式模板一致,严格执行。格式不合格的论文退回,不予查重。
2.论文经导师审阅后,将电子版文件(word或pdf文档,内封面页至附录页,不含原创性声明页及致谢页,隐去学校、导师及个人信息,发表论文只注明为第XX作者,不能出现作者及其他相关信息)交研究生办公室查重(不接受导师以外人员的邮件查重)。电子版文件的命名方式为"207-姓名-学号-学院-论文题目"。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20%。查重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3.查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
三、论文盲评
1.论文提交查重电子版的同时,提交两本盲审论文的纸质版。
2.论文查重的电子版和盲审的纸质版必须一致,评阅中发现有不一致的情况,一律视为不合格。
3.论文提交后原则上题目不得更改。
4.盲审论文需删除导师、学生名字及致谢等信息,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送审专家,评审合格方可进行答辩。
5.提交评审论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
四、书面及网上申请
查重、盲审通过后,申请人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工程硕士学位申请表”,填写“工程硕士学位申请报告”,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首页右侧的“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单证)”填写网上申请(选择导师申请、开题报告提交、提交蓝底照片、学位申请)。
五、论文答辩
1.申请人请导师在答辩前一周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相应资料。
2.论文答辩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统一安排在武汉大学举行,答辩过程导师回避。查重及评审通过的学生方可答辩,办公室会根据人数安排答辩批次。
3.具体答辩时间为2023年11月上旬,根据申请人数,决定答辩批次和具体答辩安排。请提前安排好本单位工作。答辩时间确定之后,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通知学生导师。
六、档案资料整理
答辩通过后三天内,申请人亲自将下列材料整理好,一并递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入学登记表一式二份,所有学费发票复印件;
2.开题报告一式一份;
3.毕业登记表一式二份;
4.评阅修改报告、答辩修改报告各一份;
5.工程硕士在读期间第一作者科研成果复印件(A4)一式一份;
6.工程硕士学位论文(A4)一份;
7.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一份;
8.提交图书馆纸质版论文和电子版论文各一份(由学生本人去图书馆办理);
9.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1本(内包含论文评阅书二份和表决票5张),整本用胶水粘贴好,所有材料不允许订书针装订。
10.蓝底照片1寸、2寸各1张(请在照片反面备注学号、姓名,电子档上传研究生学位申请系统),用于办理学位证书;
七、其他说明
1.学校规定:每年每位导师指导的硕士生答辩总人数(双证和单证硕士生之和)不得超过15名(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答辩硕士生之和),请各位导师严格控制执行。
2.开题报告、论文模板、入学登记表请加入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2023年下半年在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QQ群(群号:220825645)。
3.联系电话: 68774431(肖老师)
邮箱:1821632805@qq.com。
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202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