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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自动化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25-09-21

为做好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依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

二、招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详见2026推免招生专业目录,所列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学院拟接收硕士推免生93人左右(含校企联培专项7个);另接收部分优秀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生),专业学位直博生只接收校企联合专项。实际接收人数视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接收推免工作结束后,将在本院网站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三)申请人须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

(四)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四、申请程序

(一)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于2025922日开放报名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本学院专业志愿。

(二)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遴选复试考生,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按时间要求在系统里进行确认并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三)根据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回复,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回复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可以撤销;

3.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后,结束推免接收工作。

五、复试

(一)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背景评估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

1.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

2.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参考。

(二)复试成绩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三)复试时间

根据学科特点和考生报考情况安排,请考生关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内的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录取

(一)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综合考虑考生报名志愿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及格

(二)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联系与咨询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与咨询电话:027-68776981

联系邮箱:52041496@qq.com

本实施细则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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