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过学院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小组考核,根据我院2021年博士招生指标分配情况和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了拟录取名单。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5月19日16:00至6月1日18:00,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6月1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反映。
特此公示!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27-68754920,邮箱:wdyz@whu.edu.cn;
电气学院联系电话:027-68776981,邮箱: 151600763@qq.com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