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核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武汉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实际,制定如下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21年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
组 长: 董旭柱
副组长:徐 箭
组 员: 余向红 孟 威 何怡刚 专祥涛
秘 书: 华小梅
2.成立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负责实施相关考核细则。
3.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学院成立博士综合考核工作保障组,具体落实疫情防控、技术支持、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博士综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48人,其中学术学位42人,专业学位6人。硕博连读生18人,直博生8人,公开招考22人
指标类型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总招生人数 |
直博生人数 |
硕博连读生人数 |
剩余招生指标数 |
学术学位 |
080800 电气工程 |
38 |
8 |
15 |
15 (其中人才计划12人,普通指标3人) |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
4 |
0 |
3 |
1 |
专业学位 |
085900土木水利 (全日制) |
4 |
0 |
0 |
4 |
085900土木水利 (非全日制) |
2 |
0 |
0 |
2 |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线
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申请-考核”综合考核候选人的资格遴选。按照差额进入综合考核的原则,根据我院招生指标数和考生成绩等具体情况,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集体审议,确定我院今年学术学位博士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线为50分,专业学位博士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线为45分。现将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进行公示,成绩见附件1。
四、确定候选人
2021年5月4日—5月5日,学院按学科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和合格的考生进行背景评估。对考生的教育背景(50%)、外语水平(20%)和科研能力(30%)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给出背景评估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建议候选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候选人请务必加我院博士综合考核QQ群:1030979885,入群请备注“申请专业-姓名”,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考核要求以及考场纪律等信息将会在QQ群通知。
五、资格审查
英语免试未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的候选人,需在现场考核前至工学部三教学楼3319室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1.流程:①验证;②交验《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份带照片,请提前打印好);③出具健康码并提交本人到校前三天的体温记录表(手写签名);4.现场签订《考生诚信笔试承诺书》。
2.要求:①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②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候选人,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后续考核)。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入学前学校将对候选人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六、综合考核
学院按学科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候选人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1.综合考核内容和形式
(1)学术素养(满分100分):以笔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
(2)外语应用能力(满分100分):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口语和听力等。
(3)培养潜质(满分100分):以面试形式对候选人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候选人需要用PPT形式展示本人基本情况、科研经历、博士阶段研究计划等,每人报告时间为15分钟,专家提问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时间安排
2021年5月10日14:30-17:30,笔试。
2021年5月11日8:30-17:30,面试。
考核地点和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初录名单确定后,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七、成绩核算及录取
(一)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40%+外语应用能力×20%+培养潜质×40%。
(二)录取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总评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调剂
招生专业生源不足招生计划200%或一志愿专业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余额的,学院将在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开展调剂综合考核,届时将在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
九、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其它事宜
本实施细则报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工作信息,接受学校研究生院指导和师生监督。各项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如有疑问,可咨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和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27-68754920(工作时间开通);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776981(工作时间开通);联系人:华老师
邮箱:151600763@qq.com
所有考生请及时留意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网站的招生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请考生加入2021武大电气博士复试群(群号:1030979885),便于及时联络。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