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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关于组织落实研究生培养环节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9-23

 

  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博士学位课程综合考试和博士预答辩既是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也是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严格落实研究生培养环节,现对我院落实研究生培养环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要求

  1. 开题报告

  ①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应在第二学期拟定选题并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目前研究现状、完成课题的条件和可行性、课题实施方案、研究的创新点、预期的进程等。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由3-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经过评审认为选题合适,计划切实可行,方能正式开展论文实验研究工作。如主要研究方向有变动时,必须重新进行开题报告。因受疫情影响,2019级硕士研究生第二学期没有开题,本次请各系全部安排开题。

  ②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博士生应在第三学期确定学位论文研究课题,并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相关领域最新成果、研究内容与特色、研究方法、关键技术、主要创新点、论文工作计划等,开题报告一般不少于5000个汉字,引用文献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30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由3-5名研究生导师(博导不少于3人)组成,评审小组对选题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就研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开题报告通过评审,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如未通过,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应随意变动选题,因特殊原因变动者且研究方向变动较大的,应由博士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重新做开题报告。

  2. 中期考核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已遴选的硕博连读生)应在第三学期进行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及道德品质、治学态度、课程学习情况、文献阅读情况及科研能力。3-5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优秀和良好的研究生,优先推荐硕博连读;考核合格以上的研究生课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考核不合格者,在征得本人和导师同意后,终止培养,做肄业处理。也可申请延期重新考核(至少推迟三个月),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做退学处理

  3. 博士学位课程综合考试

  博士研究生应在第三学期完成博士学位课程综合考试,综合考试小组由3-5名专家组成,考试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暂缓通过三种,对于暂缓通过的博士生,可根据具体情况建议学生重新考试或退学。博士生在学期间共有两次综合考试机会,第一次考试未通过者允许参加下一次考试(两次考试的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两次均未通过,按退学处理(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可转为硕士)。

  4. 预答辩

  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阅认可后,应在正式答辩前三至六个月进行预答辩。预答辩小组由3-5名专家组成,按照正式答辩程序进行,从事交叉学科课题的还应邀请相关一级学科至少2名专家参加,预答辩小组主要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写作规范等进行严格审查,并以评议方式做出合格、不合格的决议。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专家建议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审阅通过后方可提交正式答辩申请。未通过预答辩的论文不予安排正式答辩。

  二、考核程序级安排

  1. 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博士学位课程综合考试和博士预答辩等工作由各系按照考核要求统一组织请各系在10月15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在博士生第三学期前完成博士综合考试和和答辩预答辩

  2. 系在9月30日前将考核的时间、地点、考核小组、被考核人等信息报学院备案;评审组提前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和《武汉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上的考核意见、考核评语、考核等级和签字,并请各系10月18日前提交登记表;

    3. 学院对各的考核结果进行复审和公示,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报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备案

    4. 已参加考核的研究生于11月1日前在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根据考核结果提交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结果,开题报告提交后请导师及时审核,中期考核学院及时审核

  联系人:老师,电话:68774430

  特此通知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20209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