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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关于组织研究生预答辩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4-02

各研究中心:
研究生预答辩既是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也是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严格落实研究生培养环节,现对我院研究生预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时间:按学院要求,预答辩由各研究中心统一组织,申请人向各研究中心提出预答辩申请,将预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报学院进行网上公示,5月18日前完成预答辩,具体时间由学院各研究中心确定。
二、预答辩方式: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阅认可后,应在正式答辩前进行预答辩。预答辩小组由3-5名专家组成,预答辩小组主要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写作规范等进行严格审查,并以评议方式做出通过、不通过的决议。未通过预答辩的论文不能参加正式答辩。
三、预答辩程序:
1.研究生预答辩由研究中心按照考核要求统一组织;
2.2018年4月30日前,各研究中心将预答辩的时间、地点、考核小组、被考核人等信息报学院备案;
3.2018年5月18日前,各研究中心将预答辩结果汇总表报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备案,学院对各研究中心预答辩的结果进行复审。
联系人:饶凌平老师,电话:68776981。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