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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级拟录博士研究生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和定向委培协议书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6-12

1.已被我院初录为201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的考生请加qq群:198689939,武汉市考生请在两周内来工学部3教314室领取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和定向委培协议书,逾期不领,将按考生所填写的邮寄通讯地址寄发(收方付费)。
  2.武汉市外考生的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和定向委培协议书即日起寄发,外地考生也可自取或代取。
  3.思想品德调查表、档案的邮寄通讯地址统一改为: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学工办吕龙飞老师收,联系电话:027-68772889。
  4.定向生领取定向委培协议书,其他考生(非定向生)不需领取定向委培协议书;武汉大学本校应届生不需领取调档函。
  5.定向委培协议书在甲方以外的各方签字盖章后寄(送)电气工程学院教学办华小梅老师收,联系电话:027-68774430。
  6.所有拟录取考生(含硕博连读)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思想品德调查表、定向委培协议书和档案,我院将暂缓发放其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约在6月中下旬发出。(应届生档案可在学生毕业后,由学校统一寄发,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但思想品德调查表、定向委培协议书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7.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和户口迁移证:请新生自己携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到校报到时交给学校,不要邮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法:湖北省外的填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内的填写“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处均填写“武汉大学”。
  8.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将户口关系迁入学校或保留在原地,新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
  9.思想品德调查表、档案、奖学金和住宿方面问题请咨询学工办,联系电话:027-68772889。
  10.有关招生信息请常上网查看,登录“电气工程学院”网站,点击“招生就业”,重要信息也可查看主页的“通知公告”。
  领表后注意事项:
  (一)本校应届生
  将《思想品德调查表》表头上的基本信息填好后,交自己所在院学工办老师,待老师填好表中内容签字盖章(须盖党委或党总支章,不能盖单位公章)后,交电气工程学院学工办(3教314室)吕龙飞老师。
  (二)外校应届生
1.将《调档函》交自己所在学校学院主管分配的老师,待学生毕业后,由学生所在学校将考生档案寄到电气工程学院学工办(3教314室)吕龙飞老师处。
  2.填好《思想品德调查表》表头上的基本信息后,交自己所在学校学院管学工的老师,待老师填好表中内容签字盖章(须盖党委或党总支章,不能盖单位公章)后,寄(送) 电气工程学院学工办(3教314室)吕龙飞老师处。
  (三)非应届考生
  应尽快与本人档案托管单位(或所在单位)联系,将《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交给托管单位(或所在单位)负责办理此事的同志,办理调档和政审手续,考生档案和思想品德调查表一起寄(送) 电气工程学院学工办(3教314室)吕龙飞老师处。
  电气工程学院

  201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