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改革,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充分发挥博士生指导教师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导作用,根据《武汉大学2015年以入学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报考条件
1.须具备《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入学考核招生考试方式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生导师
序号姓名学科专业
0376陈柏超电气工程
0375刘开培电气工程
0923孙元章电气工程
1975唐炬电气工程
0372刘涤尘电气工程
0380阮江军电气工程
0382周文俊电气工程
三、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成立入学考核小组
组长:唐炬
成员:刘开培陈柏超 孙元章 刘涤尘 周文俊 阮江军 查晓明
(二)选拔流程
1.个人申请
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申请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签名的推荐信;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7)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各类外语等级证书。
2.背景评估
由入学考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给出得分(百分制)。根据评估得分确定入学考核备选考生名单并在院网公示。
3.综合考核
入学考核小组对通过背景评估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初录名单。
(1)外语考核,内容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2)基础考核,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基础及系统的知识结构;
(3)能力考核,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以及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入学考核小组在对申请者进行考核时给出“外语考核”成绩、“基础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能力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并按“外语考核”成绩占20%、“基础考核”成绩占30%、“能力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给出总评成绩,确定拟初录人选。
4.确定初录考生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入学考核小组的意见进行审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确定初录名单并公示。
5.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1)申请者须按《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2)填写网报信息时请在考试方式栏目中选择“入学考核”,在报考类别栏目中选择“非定向”;
(3)通过入学考核的考生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6.录取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2)考生是否初录以入学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及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意见为准;
(3)以入学考核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用所在培养单位年度招生总指标。
(三)时间安排
1.2014年11月6日前,召开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选拔实施细则,并在院网公布;
2.2014年11月15日前,考生向报考导师及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到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华小梅老师处(电话:68774430);
3.2014年11月18日前,入学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背景评估,确定入学考核备选考生名单并在院网公示;
4.2014年11月20日前,入学考核小组对通过背景评估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初录名单;
5.2014年11月22日前,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入学考核小组的意见进行审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确定初录名单并公示。
四、其他说明
(一)以入学考核方式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类,确定初录后不允许更改培养类别。录取前须将档案、组织、人事、工资关系等转入武汉大学,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入学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考。
(二)报名参加入学考核但未通过背景评估或综合考核的考生,考试方式可自动转换为“普通招考”,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不得修改报考导师和考试科目等信息。
(三)工作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入学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类信息的真实性,因为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附件1:武汉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申请表
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