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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年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7-17

全院教职工:

为加快推进学科建设,确保“双一流”建设项目资金的精准投入、高效执行,学院启动2024/2025年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学科建设项目总经费240万(其中:2024年120万,2025年120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支持方向

1.新型发电/储能技术方向

2.空间电气方向

3.电力专用芯片方向

4.电力AI方向

5.电气与医疗交叉方向

6.功能材料设计与电气传感技术方向

7.环保输电技术方向

8.电磁兼容方向

9.低碳绝缘介质及装备方向

二、 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学院在编在职人员,年龄40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必须属于学院科研团队成员;

3.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双一流”与学科建设项目。

三、 申报内容

严格按照《“双一流”及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的编制要求进行预算申报,申报内容应包含:

(一)项目基本信息

填报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立项依据及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含工作思路、实施条件、子活动情况简介和进度安排。

(二)预算金额及细化经济分类

各项目结合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合规配置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三)项目测算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子活动情况,明确各分项支出的内容、标准、数量等测算依据。填报时应注意子活动以及支出标准的合规性和逻辑性。

(四)项目绩效目标

结合项目实施内容,突出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等,科学制定年度预期目标。并细化、量化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作为项目绩效评价依据。绩效指标要与绩效目标高度关联,重点突出,量化易评,分值(权重)合计必须是 90 分。

(五)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中包含单价 100 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需编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要求,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只在本次“一上”预算期间上报,“二上”预算不予补报。各项目应注意充分考虑新增资产配置需求,避免因漏报预算导致设备采购无法实施。

(六)政府采购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中包含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 100 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或服务采购、金额达到 12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采购,需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草案(具体填报要求以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口径为准)。

四、申报流程

1.2024年7月16 -19日,项目负责人将《“双一流”及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发送至邮箱151600763@qq.com。

2. 2024年7月22日,学院组织“双一流”及学科建设工作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公布结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小梅

联系电话:68775933

办公地址:三教学楼3212室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2024年7月16日

附件1:《“双一流”及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