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班级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3-12-13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工作格局,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武大学工字【2019】39号)和《电气与自动化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武大电气函【2019】24号)文件精神,我院拟开展本科生班级导师考核。

一、考核指导思想

  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注重工作实绩”以及“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对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的工作进行评价,调动教师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二、考核对象

  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

三、考核时限

  每年进行一次工作考评

四、考核内容

  依据《武汉大学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主要考核各班级导师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业指导、班级建设、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个体辅导以及协助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五、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议、学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个人自评占10%、学生评议占50%、学院考核占40%。

六、考核结果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60-89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级。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核定,优秀总体比例不超过20%。具体考核条件参见《电气与自动化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七、考核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班级导师考核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学院分管本科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

  成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本科教学办公室主任以及各教工党支部书记

八、考核程序

(一)班级导师自评并提交《任务书》(附件二)和《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考核表》(附件三)。

(二)组织学生对班级导师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考核评分表(学生评议用)》(附件四),每班参加测评的学生代表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90%。

(三)院考核工作小组填写《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考核评分表(学院考核用)》(附件五),根据《任务书》和班级导师日常工作表现,并参考民主测评结果进行打分,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级。

(四)学院在院网公示考核结果。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学院将本科生班级导师考评结果纳入学院公共服务考核体系,并作为对其年度考核、表彰和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择优推荐考评等级为优秀的班级导师参加学校评优。

十、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一)12月20日前,班级导师完成自评并向各年级辅导员提交《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班级导师考核表》和《任务书》;

(二)12月20日前,完成学生民主测评;

(三)12月27日前,院考核工作小组完成学院考核,确定班级导师考核等级并进行公示。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