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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 “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电气与自动化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和“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4-05-11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全体学生: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全校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决定开展 2023—2024 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学院决定同步开展“电气与自动化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和“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一)“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经学校各有关单位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半年及以上;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且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班级前 50%;

5.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

6.工作作风扎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同意推荐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 2/3。

7.具有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记录。 参评对象为本科生的,2023 年体测成绩需为合格及以上。

(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4.在“第二课堂”某一领域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

5.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活动。 如参评对象为本科生,2023 年体测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三)“电气与自动化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且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班级前 50%;

4.担任班委会委员或曾工作于学院年级学生会,学院学生会且任职时间在半年(含)以上,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认真工作、乐于奉献的精神,较好地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5.工作作风扎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同意推荐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 2/3。

6. 具有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记录。如参评对象为本科生,2023年体测成绩须为合格及以上。

(四)“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4.能做到主动参与班级、学院组织的团体活动当中来,有较好的集体荣誉感;

5.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活动。如参评对象为本科生,2023年体测成绩须为合格及以上。

三、工作程序及评选比例

(一)“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申请人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年级审核及公示推荐、所在学院(培养单位)初审、申请人所在学生组织的主管单位进行审核公示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其中,各学院(培养单位)推荐比例不超过所在单位学生总人数的1.5%。参评人员须通过武汉大学“第二课堂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二课平台”)进行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操作指引见附件1)

(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年级审核及公示推荐、申请人所在学院(培养单位)进行审核公示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推荐比例不超过各学院(培养单位)学生总人数的 3%。参评人员须提交申报表并通过“二课平台”进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操作指引见附件1)

(三)“电气与自动化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申请人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年级初审及公示推荐、学院审批的程序进行。“电气与自动化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人数的10%,“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人数的20%。

(四)已获评 2023-2024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校级评选。但仍可报名参加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和院级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

四、有关要求

1.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此次评优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宁缺毋滥,切实保证评优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申请院校两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同学,须在5月15日(本周三)22:00前完成二课平台申报。(注:优秀学生干部进行二课平台申报时,“班级负责人”选项需输入本班班长学号。本班班长也需要登录二课平台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应操作)

3.各年级需在5月16日(本周四)14:00前完成年级审核,确定汇总推荐名单(见附件2、附件3),其中优秀学生干部与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单独推荐排序。文件命名为“××年级-评优文件”并发送到2788007939@qq.com。

4.学院将对推荐学生进行审核,最终结果以公示名单为准,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名额分配


联系人:林江龙

联系电话:15527683125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第二课堂综合服务平台-评奖评优模块操作指引》

附件2:《2023-2024年度优秀学生干部推优汇总表》

附件3:《2023-2024年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推优汇总表》

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2024年5月11日